火工品是一类小型较敏感的爆炸元件,它能在外界不大的某种形式能量(机械、热或电能)的激发下,发生燃烧、爆炸等化学反应,并用其所释放的能量获得某种化学物理效应或机械效应,如点燃火药、起爆爆炸装药或作为某种特定的动力能源等。除了用于武器系统外,还广泛用于航空、航天、航海、矿业、石油和建筑等行业,在兵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有重要作用。
由于使用条件不同,火工品要求的输入能量的形式和大小可能有较大的差别,在结构和体积上也有差别,相应地在输出能量上也有较大的差别。 GJB 347A—2005《火工品分类和命名原则》规定了火工品的分类和命名。该标准将火工品分为16类:火帽、点火头、点火管、底火、点火具(器)、点火装置、电爆管、传火具(含传火管、传火药柱、传火药盒)、延期件、索类、雷管、传爆管(含传爆药柱、导爆药柱)、曳光管(含曳光药柱)、作动器(含推销器、拔销器、爆炸开关、爆炸阀门、切割索等)、抛放弹、爆炸螺栓(含爆炸螺帽)。
如果按输入能量形式来分类,可以分为 机械能的:针刺、撞击、摩擦;
热能的:火焰、热气体、绝热压缩;
电能的:灼热桥丝、薄膜桥式、导电药式、火花式、爆炸桥丝、飞片式;
光能的:可见光、激光;
化学能的:浓硫酸点火弹药雷管;
爆炸能的:爆炸装药引爆。
如果按其输出特性来分,可以分为 点火器材:多用于引燃各种火药装药;
起爆器材:多用于引爆各种爆炸装药;
动力源火工品:利用火工品燃烧或爆炸释放出来的化学能,作为完成各种特殊作用的能源。
火工品的制造内容可大致分为三大部分: 一是火工品中的各种药剂、零件和涂料等半成品的制造;
二是火工产品的装配工艺、装配的主要设备、模具和工房空气温湿度的调节;
三是产品的性能测试和安全技术问题。
这里存放条目相关的国家标准
这里存放于条目相关的其他文档
木又, 一个没有感情的养猪人